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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5高校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决策部署,大力提升高校知识产权能力和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开展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认定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遴选工作。日前,经申报、推荐、评审等程序,共在全国遴选认定北京大学等30所高校为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遴选中国人民大学等80所高校为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天津大学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南开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天津申报高校全部入选国家示范试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的组织和管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共同负责,试点示范工作有效期为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除帮助试点示范高校解决知识产权痛点、难点问题以外,相关部门还将在专利奖项申报、运营服务和项目支持等方面对试点示范高校给予重点倾斜。

    今年年初以来,按照《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市知识产权局、市教委、市科技局积极组织各高校开展学习贯彻落实,联合下发《关于落实〈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津教科函〔2020〕45号,市知识产权局、市教委组织全市高校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的申报工作,经过专家评审确定我市申报高校。

    此次我市5高校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必将有力推进全市高校的知识产权工作。下一步全市将以此为契机,发挥示范试点校的引领带动作用,扎实做好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推进落实职务科技成果披露、专利申请前评估和分级分类管理、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培育、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基金建设等工作,加强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推动学校知识产权实现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管理目标。工作中要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强化政策引导,加强和引导专利质量提升,将专利质量提升与我市发展战略相结合,专利转化促进成果转化,为高校"双一流"建设提供知识产权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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