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 >> 工作动态  >> 正文

市知识产权局与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共同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

近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就知识产权行政司法衔接等一系列重要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市知识产权局代表、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市三中院负责人共同出席。

市三中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介绍了三中院知识产权庭挂牌成立以来,积极承担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一审任务,在人手少、案件量大的情况下采用引进技术调查官、运用诉调对接、开展多元纠纷解决等方式有效分流案件,高质量完成专利、商标、著作权案件的审理任务,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体会到司法的公平和正义,切实维护了我市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权利人合法权益,也为构建我市良好营商环境贡献了积极的作用。

市知识产权局保护处负责人介绍了过去一年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取得主要成绩,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负责人介绍了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情况,交流了未来保护中心在知识产权维权、开展调解、培训企业、人员交流、与司法衔接等方面的一揽子具体想法。

经过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将在“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开展多种形式业务交流”、“建立信息及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衔接”和“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合作”五个方面开展合作。共同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不断加强市区级知识产权保护队伍建设,提高我市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水平实现“1+1>2”的效果,为提升我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水平,促进司法审判效率,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