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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全面启动知识产权保护考核工作

8月19日,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召开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发布《关于开展天津市各区知识产权保护考核工作的通知》,部署天津市各区知识产权保护考核工作。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挺进行了工作部署,局领导班子成员、市市场监管委、市版权局、市文旅局相关负责同志、各区知识产权局主要领导、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开展区域知识产权保护考核工作,是天津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上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6号)和《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办发〔2020〕14号)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考核工作将于2021年8月-10月开展。经天津市委市政府同意,由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天津市版权局、天津市文旅局联合成立考核工作组,对各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重点考核各区2019年11月至2021年8月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考核体系为三级评价指标体系,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讲话论述和指示精神情况,落实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发展理念、强化区域工作责任、建立保护协调机制,坚决打击侵权假冒、优化保护环境、加强工作保障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流程包括印发考核通知、各区自评、评价与复核、结果上报、督促整改等五个阶段。


通过开展区域知识产权保护考核工作,将有力推动天津各区知识产权保护任务落到实处,评价各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找准薄弱环节,切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为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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