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聘请市知识产权局特邀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市知识产权局外部监督机制,促进市知识产权局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依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特邀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津市场监管委党建〔2019〕23号),经市人大、市政协推荐,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从“两代表一委员”及社会各界中聘任李玲娜等11名同志担任市知识产权局特邀社会监督员,聘期三年(2020年11月-2023年10月)。社会监督员名单如下:
李玲娜 女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三研究所研究员
吴 强 男 天津金山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彭 飞 女 《中国企业报》集团天津公司总经理,《中国企业报•天津报道》主编
蒋宏建 男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进市委会常委、和平区委会副主任,天津君利律师事务所主任
魏建仓 男 天津深之蓝海洋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共青团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副书记(兼)
马虎兆 男 市科学学研究所副所长
王凤云 女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总工程师
李鑫钢 男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精馏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齐立哲 男 天津智通机器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志华 女 河西区科技局局长
陈 晖 男 天津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制片人
特邀监督员对市知识产权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勤政廉政、遵纪守法、态度作风、工作效率等情况实施监督。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知识产权局外部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支持特邀监督员开展工作,认真听取特邀监督员的监督意见,高度重视特邀监督员反映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批评意见,严格规范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获得感和满意度。
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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