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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转发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暨印发我市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市知识产权局和市市场监管委制定了《天津市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总局的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印发我市专项行动方案,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市知识产权局    市市场监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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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市知识产权局商标管理处 郭宝魁  联系电话:84493629市市场监管委执法总队   芳   联系电话:58660127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

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距北京冬奥会开幕还有不足100天时间,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天津实际,制定天津市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市场监管总局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大会精神,增强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大力宣传和普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坚持把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紧密结合,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环境。

二、专项行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1月)。制发天津市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对辖区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各区局要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和残奥会有关标志的保护,广泛宣传、细致排查。未经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国际奥委会或国际残奥委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经许可的合法使用人,应当严格按照许可范围、许可时限规范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15日)。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商品生产、线上线下销售的监督检查,对重点领域如食品饮料、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冰雪装备器材等和重点商品如酒类、纪念品、玩具等开展针对性检查,防范未经授权将奥林匹克标志作为商品包装、装潢或者商标使用。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及时处置。

(三)分析总结阶段(2022年3月底)。全面总结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办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重要意义。各区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好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整合科室、支队、市场监管所执法力量,推动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专项行动落实落细。

(二)严格治理,做到快速反应。各区局要加强对市场监管执法干部开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研究,掌握执法重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商品的检查。对相关线索要及时调查处理。同时要加强与北京市、河北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局在全面推动落实专项行动,注意总结经验做法,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务于321日前,分别向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委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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