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2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落实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大会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意见,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城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指引和我市年度知识产权工作要点,市知识产权局制定《2022年天津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2231

    (联系人:知识产权保护处 张剑光;电话:23039863

          博;电话:84493629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天津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工作要求,推进落实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大会工作部署,为更好的做好全市2022年行政保护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部署,坚持市区联动、完善体系、严格保护、服务创新,强化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持续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推动快速公正合理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以知识产权强保护助力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城市建设,以全链条保护护航重点产业链发展,以保护优服务提升创新活力,以高水平保护促进全市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重点任务

(一)夯实执法工作基础,优化知识产权社会环境

1. 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市区两级知识产权局要以提高一线市场监管人员商标专利执法办案能力为重点,实施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市知识产权局邀请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专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重点围绕《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加强《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商标代理管理办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培训。各区知识产权局要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发挥市场监管所前哨作用,提高行政监管成效。

2. 加强宣传曝光,营造严格保护氛围。市、区知识产权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5.10中国品牌日等重大契机,通过开展公益宣传、执法培训、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适时曝光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典型案例,形成市场严格保护、侵权假冒露头就打的强大震慑。

3. 持续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市、区知识产权局要持续严格规范专利、商标申请行为,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和代理行为,及时处置交办的恶意商标注册等违法行为线索。

4. 深化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市、区知识产权局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海关等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机制。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与司法局共同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

(二)加强行政执法保护,优化市场监管治理成效

5. 加强专利侵权行政裁决,高效解决企业纠纷。市区两级知识产权局要畅通专利纠纷受理渠道,坚决做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实现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本地办理。加大涉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专利侵权纠纷调解裁决力度,及时化解企业困扰。积极向外资企业宣传专利侵权纠纷行政保护政策,发挥制度优势解决企业纠纷。市知识产权局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体系,为各区专利纠纷裁决提供技术保障。

6. 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各区局要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组织好各项专项行动,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治理、同步保护,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要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一是持续推进驰名商标和老字号商标品牌的保护工作。充分利用好《天津市驰名商标保护名录》和《天津市老字号商标品牌保护名录》,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持续推进驰名商标、老字号商标品牌保护专项行动。二是持续推进抗疫防护用品、农村食品等重点商品的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特别是加大地理标志和涉农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保护力度,结合地理标志产品区域性、季节性特点,加强针对性监管,助力乡村振兴。三是加强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管和治理工作,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奥林匹克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的保护工作,持续推进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7. 实施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工程,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进小站稻、独流老醋两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助推品牌兴农,助力乡村振兴。对列入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的茶淀玫瑰香葡萄、小站稻和独流老醋等地理标志,加强运用促进工作联系、业务指导,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

(三)紧盯重要环节,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保护

8. 突出民生等重点领域,切实保障人民幸福。加强食品药品、种业、水泥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抗疫防护用品、民生物资、农业农村领域、食品、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等商品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聚焦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传统手工艺品等,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整治工作。

9.护航我市重大活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全力做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各项工作。做好国家会展(天津)中心、世界智能大会等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采取展前指导排查、展中加强巡查、展后追查等措施,协同做好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与查处工作。

 10. 聚焦关键环节,推进社会诚信。以国家和市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为基础,持续开展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指导大型商业场所完善知识产权准入承诺、先行赔偿、假冒离场等严格管理制度,营造尊重创新、保护产权、诚信经营、拒售假货的良好商业环境。加强线上线下侵权假冒治理,利用我市知识产权网络公证服务平台取证,推进线下线上一体化保护。持续推进落实知识产权领域联合惩戒、诚信宣传和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四)创新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持续进步

11. 优化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市区两级知识产权部门要充分发挥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一站式保护服务平台作用,在开展执法培训、共享保护资源、提供技术咨询、协助整理案卷等领域,加强深入协作。各单位要落实国家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要求,推进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司法调解多渠道顺畅运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

12. 扎实推进区域保护试点。深入开展我市第一批专利行政保护试点区域建设,市知识产权局加强试点区域行政执法指导,试点区域要积极利用双保护中心资源,通过委托执法、联合办案、技术支持等工作形式,切实提高滨海新区、东丽、津南、西青、北辰、静海等试点区域行政保护工作水平,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区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将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落实,各区结合区域实际,细化落实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切实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交流指导。市知识产权局将结合绩效考核等工作,加强对各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指导,推进落实执法办案规范,对各区报送的疑难案件,充分利用国家和我市专家资源优势,认真研判案情、及时主动答复。市、区知识产权执法部门树立办理精品案件意识,做好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推荐工作。

(三)加强宣传培训。强化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引导,市、区知识产权部门加大宣传普及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力度,通过经常性深入企业、商户解疑答惑,加强正面引导。充分利用“4·26”等重要时段,组织区域报刊、电视及网络新媒体等开展集中宣传,通过发布知识产权执法典型案件,震慑侵权违法行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