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天津市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办事指南


天津市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认定


业务名称

天津市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认定


责任处室

专利管理处

办理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64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47号)

国办发〔201464号,第三部分,基础工程
  (三)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建设若干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推动建设知识产权协同创新中心。开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文学艺术创作人员、教师等为重点的知识产权培训。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学校教育课程体系,建立若干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示范学校。将知识产权内容全面纳入国家普法教育和全民科学素养提升工作。依托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引进急需的知识产权高端人才。深入开展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建立面向社会的知识产权人才库。完善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

津政办发201747号,第十部分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发展氛围,2.加强知识产权教育推广。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普法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科普宣传、道德教育、诚信建设等活动。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建立若干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示范学校。

受理时间

每年下发开展通知后

收费标准

承诺时限

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

2、重视以知识产权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创新教育;

3申报单位积极参加天津市青少年科技以及小发明创新活动;

4、已开展或计划开展知识产权师资队伍的培育工作;

5、已开设或计划开设知识产权教育课程;

6积极支持并组织开展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的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

7、积极开展发明创新、文艺创作等竞赛活动,鼓励和激发中小学生的创新热情;

8、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参加各种青少年发明创新比赛并取得一定成绩。


所需材料

1.天津市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申报书

2.学校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校三年知识产权教育与科技创新工作总结;

4.参加科技创新竞赛获奖情况列表及证明材料;

5.曾取得专利授权证书明细表(含专利号、作品名称、申请人姓名);

6.本校科技及知识产权教育校本教材;

7.实施方案

申报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二份,附电子文档。各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审核后,统一报市知识产权局。


办理流程要素


表格下载

办理指南

业务成果

培育天津市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

咨询电话

23039857

受理级别

市级

受理地点

天津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2层 专利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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