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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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4-05-07 17:05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市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发展规划。拟订和组织实施强化本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二、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国家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制度。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各区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三、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四、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和委托的专利代办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

五、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全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负责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

六、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

七、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九、负责本市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职能转变。

1.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专利代办服务便利化水平。

2.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汇集全球知识产权信息,按产业领域加强专利导航,为创业创新提供便捷查询咨询等服务,实现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

3.加强对专利侵权纠纷的裁决和对专利纠纷的调处工作,规范商标注册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实施商标权、专利权侵权判断标准,指导实施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办公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方式:(022)2303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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