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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1-03-04 14:12

2020年,市知识产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据《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制定并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弘扬知识产权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等方面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部署,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制定并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津知发政字〔202012号)、《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及普法任务清单》、《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将全年的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全面落实立法、执法、普法各项任务。

二是充分发挥2019年重新组建的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主持参加党组会、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法律培训等各类法律学习8次。

三是深化专利代办、商标申请等审批环节的服务便民化,优化行政服务。积极加强窗口管理,推行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商标局操作规范的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证照、减时限。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商标受理窗口有关工作的通知》,切实发挥全市8个商标受理窗口的作用,为企业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等业务提供便利服务。特别是在抗击疫情期间,作好专利、商标便利化。

四是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动态管理。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在局外网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公示权责清单。

五是作好专利、商标等执法的业务指导工作。印发了《关于新型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的通知》和《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20年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区知识产权局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

(二)严格保护,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出台《2020-2021年天津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计划》,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二是推进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制定《关于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2020-2021年工作方案》,及时跟踪《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工作进展,完善专利保护、运用与管理政策。

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依照市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根据《民法典》、国务院令第726号、732号、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对我局现行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四次进行清理。对政府办公厅文件《天津市专利奖评奖办法》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

(三)健全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情况》,制定《中共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党组工作规则》、《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工作规则(试行)》,健全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

二是加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认真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在市司法局公布的天津政府法治智库专家名单中选聘了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作为兼职法律顾问。严格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兼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法科学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法律审核等工作中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和审核把关作用,2020年共进行各类审核事项21项。

三是积极增强公众参与,在地方性法规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方面,对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事项,做好信息公开和意见反馈。

(四)规范执法,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

一是积极落实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印发的《天津市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2018-2020年)》,《天津市2020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在双节和4.26期间开展全市执法行动,做好指导各区查处假冒专利案件工作,全市各区出动执法人员超过110人次。滨海新区在疫情期间实现了假冒专利行政处罚和出台《假冒专利举报奖励办法》“双突破”。“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处理的充气轮胎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入选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二是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疫情期间,制发了《关于新型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的通知》和《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20年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的通知》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假冒口罩等防疫用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维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保护注册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严打涉及防疫物资的商标侵权案件立案169件,办结120件,罚没款1400余万元。

三是实施“铁拳行动”、“蓝天行动”,与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协同做好专利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和无资质专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执法办案工作。作好专利行政执法、专利商标代理机构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提高知识产权监管水平。

(五)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制定《局党组工作规则》规范重大决策的党组决策程序。

二是自觉接受监督。修订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5件,网上咨询答复76件。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认真办理行政诉讼及复议案件。受理来自各区的知识产权行政复议案件4件,处理行政诉讼案件8件,均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六)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纳入《市知识产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点》的学习范围。主要领导带头学法,全年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等内容组织集体学习讨论9次。

二是组织《民法典》专题辅导报告会、《民法典公开课》、《中国之治—高悬法治督察利剑》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4期领导班子专题法治讲座专题学习,50人参加网上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参训人员全部通过考试。组织两次市区两级执法培训,参训人员200人次。

(七)多措并举,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工作

一是组织成立了《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制定计划,对各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新一轮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法律适用指导,通过书面、座谈、走访、电话等形式,结合知识产权行政复议具体工作案例,以案说法,指导各区知识产权执法工作。

三是通过请专家授课、线上培训、中心组学法等多种方式组织7次法制培训,提高全体领导及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

四是认真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按照市场监管委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实地迎检等工作要求,对20172020年普法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自查报告。

五是编辑发行6期《天津知识产权》刊物,努力提升政治宣传效果,得到读者的认可。

六是组织好“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召开知识产权日新闻发布会,发布《2019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白皮书》、《2019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2019天津市知识产权年报》。全年在天津电视台、天津广播电台、中国知识产权报、天津日报、北方网等主流媒体对知识产权报道20余篇次,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氛围。

七是开展创新创业大赛。联合10部门继续举办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大赛,为中小企业、青年学生等提供展以融媒体等多种形式的展示创新、创意、创造成果的平台,推动重点参赛、获奖项目实施转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积极推动《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关于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2020-2021年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普及。及时跟踪《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工作进展,做好《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的实施评估。

二是积极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天津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推进实施《2020-2021年天津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计划》。加大指导各区开展商标、专利行政执法。

三是高标准建设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挥好天津和滨海新区两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作用,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开展好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通过综合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塑造良好营商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创新产业发展模式。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普及。大力倡导和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理念,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举办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推进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深化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形成良好知识产权校园文化。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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