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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24 10:08

2021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聚焦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中心任务,着力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着力推进公开、解读、发布、互动全流程联动,着力打造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全渠道公开平台,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总体情况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发布《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确保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启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系统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开。持续强化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我局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直属单位等信息。同时,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文本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供公众查阅。

(二)优化申请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建立完善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和要求规范答复申请人,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服务,切实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申请需求。畅通受理渠道,通过局门户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方便社会公众和企业获取政府信息。

(三)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全面提升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水平

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压缩依申请公开公文的数量,对标注不公开的公文,必须依法依规列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定期对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且现行有效的文件,全面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系统梳理我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立改废,对公开的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已经废止和修订的文件及时在网页上予以标注,做到动态更新。

(四)提高平台服务能力,加强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

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调整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板块,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设置,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全面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努力把网站打造成为更加权威的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舆论引导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实效,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增加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数量,积极扩大信息发布范围,进一步增强公开效果,切实提升影响力,提高服务公众质量。

    (五)强化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局中心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规定全局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出口,分别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网上发布、纸件寄送、网站管理等工作,具体承办并维护、更新我局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梳理编制《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共确定12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62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拟从两个方面认真加以改进并不断完善:一是全面落实五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拓展主动公开范围,提高公开时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二是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内容,扎实稳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