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2022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13 14:0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发布《2021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严格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集中发布。在局网站的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对于已经废止、失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及时在网页上进行标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及答复工作,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规范答复申请人,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服务,切实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申请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了《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信息发布需经部门负责同志、分管局领导、局保密办三级审核。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的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及新媒体信息审批流程》落实。发布信息一律遵循“先审批,后发布,专人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发布。一般信息由分管领导审签后发布;可能具有舆论影响的重要信息由分管领导审签后报主要领导审签发布,确保对外信息口径统一。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规范网站栏目设置,细化法定公开内容,特别是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栏目做到实时更新发布,每条政策发布对应政策解读内容,让社会公众清晰掌握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真正做到便民服务。持续发挥“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天津知识产权”官方微博及“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作用,打造“两微一站”标准化网上宣传阵地。“双微”均已备案,坚持做到每周有更新。微博、微信及官方网站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信息工作有关规定管理,做好各级审签。截至目前,局官方微信粉丝量2328、微博粉丝量111787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共包含13个方面的工作内容。加强对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提高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62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4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4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4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透明,但还存在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二是“两微一站”之外的其他信息公开渠道还需丰富完善。

    今后,我局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持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事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