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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受理范围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4-11-26       来源: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受理符合保护中心预审领域的备案主体的预审请求,支持高质量专利申请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快速审查通道。保护中心可受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的专利申请。

具有以下情况的专利申请,保护中心不予受理:

(1)未通过备案的主体提交的预审申请;

(2)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

(3)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 PCT 国际申请;

(4)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

(5)分案申请;

(6)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

(7)存在低质量、非正常问题;

(8)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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