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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商标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对经认定的商标侵权行为,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处违法经营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