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2025年商标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现将《2025年商标管理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商标管理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十五五”事业发展打牢基础的重要一年。全市商标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要点和全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三新”、“三量”的部署安排,扎实推进商标发展、服务、管理、保护工作和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深化地理标志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行动,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目标圆满完成。
一、加强党建引领和作风建设
(一)加强党建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一个战略牵引”、“四个善作善成”,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商标管理职能,扎实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
(二)持续夯实党建工作和作风建设。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的融合,将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贯穿商标管理业务之中;引导党员干部围绕知识产权工作大局,加强作风建设,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现象,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推进商标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推进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系统管理和执法人员培训。通过日常宣传、培训、行政指导等方式,聚焦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法规的宣传培训,深入落实好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提升区域商标监管水平和行政执法水平。
(四)组织开展针对市场主体的宣传培训。紧扣3.15、4.26、5.10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运用、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服务等活动,开展经常性网络专题辅导和案例分享,进一步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商标品牌意识、诚信经营意识和商标专用权保护意识,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
(五)积极助力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市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商标品牌工作指导站和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以天津商标品牌培育良好氛围助力营商环境建设,推动各区域商标发展保持持续增长趋势,到2025年底全市有效注册商标超过46万件。
(六)加大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力度。以“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为引导,鼓励各区域结合辖区产业特点和优势,制定“一区一策”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措施。组织推动商标公共服务机构加强对重点产业链、现代服务业和乡村振兴对接服务工作,不断扩大服务各类市场主体的覆盖面,对接服务主体不少于1000家。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认定AAA知名商标品牌,积极组织推荐重点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宣传活动及各类展会,展示天津商标品牌活力,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更多的天津产品向天津品牌转变。
(七)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市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协同配合,指导各区域统筹推进商标质押融资、证券化等工作,更好地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在重点区域探索老字号企业知识产权普惠贷款产品落地,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惠企覆盖面,利用金融力量放大品牌价值。
(八)做好全市重点商标服务工作。继续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升质量,总结经验做法,完善与我市重点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市区配合、政企联动,围绕商标国际注册、老字号企业商标合理布局和优化管理等重点工作做好服务,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推进商标助农工程
(九)落实服务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坚持“乡村振兴、品牌先行”的思路,指导各区局积极落实知识产权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涉农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的挖掘、培育和发展工作。积极组织贯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等相关培训。推进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规范使用,推动农产品品牌化发展,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兴农富农的重要抓手,助推品牌兴农,助力乡村振兴。
(十)高标准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通过调研指导和督导等方式,持续推进小站稻、独流老醋和茶淀玫瑰香葡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做好茶淀玫瑰香葡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申请验收工作;以七里海河蟹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纳入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为契机,在深入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的同时,做好支持和培育,积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申报地理标志保护项目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筹建示范区。
五、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
(十一)统筹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加强与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各区局的协同配合,组织指导开展商标、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等日常管理与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对春节、五一、国庆等重点节假日、对驰名商标和老字号企业商标品牌、涉农商标等重点商标,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治理、同步保护,做到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贯彻到位。做好驰名商标和老字号商标品牌保护名录的动态管理工作。结合我市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做好重点商标保护。适时通过曝光一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协同北京、河北打击各类跨区域侵权违法行为。
(十二)切实加强恶意商标注册行为和代理行为的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指导各辖区动态掌握辖区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底数,掌握代理机构备案等情况,积极推进商标代理机构的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的法律法规宣传,严格规范商标申请行为,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行为和代理行为,及时依法处置上级交办和群众投诉举报的恶意商标注册等违法行为线索。同时,发挥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助力知识产权创造、服务、管理和保护作用,提升商标代理机构服务水平,推动从商标申请注册单一服务向品牌策划、培育、管理等多元化服务转变。
六、推进信用监管和调查研究工作
(十三)持续推进商标管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聚焦各类商标规范使用、商标代理机构、商标印制和生产流通各环节,指导推动各区局制定、落实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检查计划。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开展,规范市场主体商标管理工作,推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
(十四)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真正把调查研究融入商标管理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养成良好习惯,形成正确导向。围绕商标发展、商标管理、商标专用权保护和服务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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