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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信息公开表

序号

处理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行政处理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理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理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津知法处字〔2019101

弗雷森纽斯医疗护理德国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泰士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连接器、带有该连接器的容器以及带有用于该容器的配合连接器的流体制备装置”(专利号:ZL03120198.9)发明专利权侵权纠纷案件。

天津泰士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2569320463

尹春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 被请求人天津泰士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2016年学术年会、2019年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2019年学术年会上展示的产品落入了涉案专利的权利保护范围,其展示行为侵犯了请求人弗雷森纽斯医疗护理德国有限责任公司“连接器、带有该连接器的容器以及带有用于该容器的配合连接器的流体制备装置”(专利号:ZL03120198.9)发明专利权。
2. 责令天津泰士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许诺销售侵权产品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实际生产、制造、销售行为。

天津泰士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许诺销售侵害弗雷森纽斯医疗护理德国有限责任公司“连接器、带有该连接器的容器以及带有用于该容器的配合连接器的流体制备装置”(专利号:ZL03120198.9)发明专利权产品行为,消除影响,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实际生产、制造、销售行为。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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