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年度考核和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动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培育高价值专利,按照《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和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资助项目要求,启动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年度考核和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对象
1、考核对象
2019年签订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企业)任务合同的单位(见附件1)。
2、验收对象
2018年签订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企业)任务合同的单位(见附件1)。
二、结项时间调整
为做好疫情防控和知识产权工作,推动专利试点企业加快复工复产,2018年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企业)任务合同结项时间调整为2020年4月20日。
三、组织分工
1、市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2、各区知识产权局要积极配合市局工作,负责本辖区单位结项材料汇总整理、初步审核及网上审核报送工作。
3、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合同要求,按照时间节点上报结项验收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程序
1、自查总结
(1)考核单位按照任务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填写《2019年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年度考核表》和2019年度试点项目工作总结(见附件2)。按照通知要求上报年度考核材料纸质版并完成线上填报工作。
(2)验收单位按照任务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填写《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任务(项目)结项书》(见附件3),对试点期项目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结项验收工作报告。按照通知要求上报结项验收材料纸质版并完成线上填报工作。
2、区局初步审核
各区知识产权局要及时受理本辖区各单位年度考核和结项验收材料(纸质版和线上材料,详见后说明和附件),对各单位申报材料和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把关,并进行初步审核。区知识产权局将初审合格的材料盖章后,汇总交至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同时在申报系统中完成线上审核报送工作。
3、市局结项评审
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制作关于项目完成情况的PPT,现场汇报并进行答辩。
(二)材料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须准备以下材料以备验收:
1、考核单位提交《2019年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年度总结汇总表》;验收单位提交《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任务(项目)结项书》。
2、考核单位提交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报告,验收单位提交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报告。该报告需详尽说明项目完成情况、取得实效和进步程度。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无需提供。
3、以上材料按顺序,左侧胶装成册,一式3份,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按时交至所属区知识产权局,同时登录项目申报系统,填报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
如项目承担单位拨款信息发生变更,还需提交《拨款信息变更申请表》。
(三)时间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即日起开展考核结项验收工作。相关材料应于4月21-27日期间报所属区县知识产权局,并登录项目申报系统http://111.164.113.105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
2、各区知识产权局应于4月30日前完成考核结项验收纸质材料及线上初审工作。纸质材料初审合格盖章后,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线上数据及时提交至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4月3日
联 系 人:张伟 张相凯
联系电话:2303985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