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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 (试行)》解读

政策原文: 天津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 (试行)



近日,市知识产权局印发《天津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推动专利行政保护部门依法行政,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制定了《天津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试行)》。

    二、《办法》制定的目标是什么?

《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办案程序和实体标准,规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工作,能够更好的保护当事人权益。旨在推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权下放,规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提高我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水平。

    三、《办法》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办法》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 司法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要求,并结合我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实际制定,对办案程序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四、《办法》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办法》共计57条,分为四个章节,包括总则、管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程序和附则。其中裁决程序部分共计40条,针对请求、立案、答辩、办理、调解、裁决、执行进行具体解释,条文主要涉及当事人、管辖、行政裁决程序、调解等内容。对案件繁简分流、送达公告、裁决告知、信息公开、信用公示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对现有的技术调查官制度进行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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