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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办事指南

一、受理专利申请主体        
    (一)接收国内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面交、寄交或通过电子申请提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的本国新申请文件。        
    (二)接收通过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的本国新申请文件。        
二、专利申请受理材料        
  申请专利应提交专利申请文件一式一份,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一)申请发明专利应至少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文件。        
  (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等文件。        
    (三)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等文件。       
文件下载: 
https://www.cnipa.gov.cn/col/col192/index.html       
填写说明见下载文件。       
三、专利申请受理审查        
  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文件,确定文件接收日及申请日,并出具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缴纳费用通知书。对提出请求费用减缓进行审批,出具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      
  (一)对于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的,但没请求费用减缓的专利申请,出具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缴纳费用通知书。        
  (二)对于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面退还申请人,无法退还或申请人拒不接收退还文件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出具专利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邮寄送达申请人。        
  (三)对于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并请求费用减缓经审查符合费用减缓规定的,将做出同意审批决定,出具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
  (四)对于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但请求费用减缓不符合规定的,出具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通知书中注明不能费减的原因和应缴费的期限和数额)。        
    (五)面交的专利申请文件,以面交日为申请日。通过邮局挂号信或EMS邮寄的专利申请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信封上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的,以代办处收到日为申请日。通过其他方式邮寄至代办处的专利申请文件,以收到日为申请日。  

四:办理方式

1.电子申请,申请网址:https://cponline.cnipa.gov.cn/

2.面交或者邮寄材料。
四、收费标准:

发明专利申请费90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500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500元。        
五、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材料——代办处进行审核——合格后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       
六、办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天津代办处        
办公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2号普天创新园3号楼1楼
邮政编码:300384        
对外服务时间:8:30~16:3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电  话:022-23039867        
传  真:022-23039869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天津代办处        
开户银行:   工行天津分行华苑支行        
账  号:030201710930006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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