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办处积极落实费减新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创新负担

专利代办处积极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和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的要求,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条件,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调整为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为更好的服务创新主体,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公告内容,窗口服务中主动向申请人讲解公告内容,让申请人第一时间了解到费减变化。多渠道多方面做好宣传工作,在市局政务网站、专利服务大厅等及时发布公告内容和专利费减变化,进一步减轻企业创新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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