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提高认识,高质量做好申报准备工作,诚信申报,杜绝弄虚作假。请于4月30日18:00前向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提交申报意向,5月8日18:00前提交申报书及证明材料。如驻津中央企业计划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报,请于5月16日前向我局备案申报材料。
2025年4月27日
(联系人:郑彦兴 张相凯 电话:022-23039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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