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废止)《天津市专利奖评奖办法》解读
一、天津市专利奖的等级
天津市专利奖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授予,表彰在专利创造和运用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
二、天津市专利奖的奖项设置
专利奖设天津市专利金奖、天津市专利优秀奖和天津市专利创业奖,每两年评选奖励一届,每届授奖总数不超过100项,具体授奖数根据当届具体情况确定。
三、天津市专利奖的评审标准
(一)天津市专利金奖
1. 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为产品的核心技术专利,技术方案新颖,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作用。外观设计专利在产品形状、图案、色彩方面设计有突出特点,具备创新程度高、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实用性强等特征。
2. 专利权人围绕参评专利拥有较多的专利或专利申请,形成较为完善的专利保护群。
3. 参评专利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或社会进步有重大意义。
(二)天津市专利优秀奖
1. 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为产品的关键技术专利,技术方案新颖,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明显作用。外观设计专利在产品形状、图案、色彩方面设计有明显特点,具备创新程度较高、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实用性强等特征。
2. 专利权人围绕参评专利拥有一些专利或专利申请,形成专利保护群。
3. 参评专利已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或社会进步有较大意义。
(三)天津市专利创业奖
由我市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相关大赛产生。通过大赛评审,评选出技术(设计)水平高、有市场前景、可实施创业的专利项目,作为天津市专利创业奖参评项目。
四、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1. 专利质量(25%)。对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及文本质量进行评价。
2. 技术先进性(25%)。对专利的原创性及重要性、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及专利技术的通用性进行评价。
3. 运用及保护(35%)。对专利的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进行评价。
4. 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对专利的社会效益、行业影响力及政策适应性进行评价。
(二)外观设计专利
1. 专利质量(25%)。对专利的创新性、工业适用性及文本质量进行评价。
2. 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25%)。对专利设计的独特性、艺术性、象征性及功能性进行评价。
3. 运用及保护(35%)。对专利的运用及保护措施、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进行评价。
4. 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对专利的社会效益和发展前景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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