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知识产权局与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座谈交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全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部门“大保护”工作格局,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下简称市三分院)与市知识产权局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交流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保护工作。市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挺,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在青出席会议,市知识产权局和市三分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会。
在吴挺局长的陪同下,刘在青检察长一行参观了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详细了解了保护中心近年来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材料产业开展的专利预审、商标评审、维权保护等工作情况,随后双方开展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双方围绕如何深化检察机关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合作、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降低企业维权成本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建立更加完善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人员交流等机制达成了一致意见。
刘在青检察长强调,三分院要发挥好技术类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专属管辖的优势,与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同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一是要精准打击侵犯技术类知识产权犯罪,加强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重视知识产权前端保护,开展好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增强企业自我保护意识与保护能力;二是要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互联互通,构建“行政+司法+社会”的保护格局,为我市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吴挺局长表示,知识产权是国际公认的创新规则,也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天津市有良好的创新基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主动作为,围绕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服务保障滨海新区发展、加强区域、高校院所发明专利保护等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创造、运用、管理、保护、服务”全链条保护,出台更优创新主体保护举措、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迈向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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