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海新区推动建立高效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滨海新区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推动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
一是体制创新“首发力”,管理效能再提升。高位布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体制改革,对原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组织架构进行优化,单独设立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成为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的地级城市之一。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调整隶属关系,作为区知识产权局直属单位。充实知识产权队伍力量,人员编制从56人扩增到77人。同时加挂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局牌子,履行自贸区内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统一管理职责,进一步缩短纵向管理链条,加强横向协同联动,整体管理效能得到全面优化。
二是保护中心“双扩容”,利企服务再升级。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新增新能源产业领域专利预审服务资格,正式开通新能源产业领域专利预审服务绿色通道,建立450余家区域新能源产业重点企业台账,开展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助力企业抢抓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机遇期;获批将天开高教科创园等全市各区科技园纳入专利预审服务范围,成为全国第二家扩大专利预审服务范围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天津市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打造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提供有力支撑,目前已完成对天开园等园区96家重点企业备案工作,共受理预审案件488件。
三是集中履职“多合一”,全链保护再凝聚。区检察院、区法院设立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办公室,立足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改革和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的司法工作新格局,通过检察、审判职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有序分工和有效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实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高效协同,充分释放司法保护效能。试点开展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等“多合一”监管模式改革,出台《滨海高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实施方案》,整合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监管执法职能,建设知识产权“一套监管体系”,培育知识产权“一支执法队伍”。
下一步,滨海新区将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为契机,聚焦滨海新区综合改革试点任务,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服务和国际合作全链条提质增效,为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