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择优确定市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为进一步深化天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贯彻《天津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落实《天津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推进区域知识产权运营工作,打造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枢纽平台,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市知识产权局拟在已建、在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中择优确定一批市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市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由各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推荐申报。请各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于2022年12月20日前提交如下材料:
(一)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方案;
(二)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成效自评报告;
(三)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成效相应佐证材料。
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承建(运营)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市、区知识产权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2022年12月13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傅强 顾小杨
联系电话:022-23039860 2303988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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