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业务代理机构备案及第一批申请备案企业进行电子注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启动代理机构备案及第一批申请备案企业电子注册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代理机构备案
(一)备案条件
1.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设立,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状态;
2.近一年内未发生因违反《专利代理条例》有关规定受到各级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3.无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及其他不良记录。
(二)提交要件
请各代理机构访问备案网站进行注册备案。成功提交预审备案的代理机构需在申请后将《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代理机构预审备案申请表》、《专利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律师事务所可提交《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纸质件一份提交到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二、第一批申请备案企业电子注册
请已提交纸质备案材料的第一批申请备案企业访问备案网站进行电子注册备案,上传附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不必报送纸质材料)
备案网站:http://root3.publicdi.com/index.html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2号普天创新园2号楼(注:请各单位确保纸质材料能够准确寄送至上述地址,邮寄至其他地址视为未提交)
邮 编:300384
收件人:预审服务部
业务咨询电话:022-23768809转5011,6011
技术支持电话:4001880860
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二○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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