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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区知识产权局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动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培育高价值专利,按照《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和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资助项目要求,启动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9年签订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企业)任务合同的单位(见附件1)。

二、组织分工

1、市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2、各区知识产权局要积极配合市局工作,负责本辖区项目单位结项材料汇总整理、初步审核及网上审核报送工作。

3、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合同要求和时间节点上报结项验收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工作程序

1、自查总结

结项单位按照任务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填写《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任务(项目)结项书》(见附件2),对试点期项目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结项验收工作报告。按照通知要求上报结项验收材料纸质版并完成线上填报工作。

2、区局初步审核

各区知识产权局要及时受理本辖区各结项单位结项验收材料,对各结项单位申报材料和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把关,进行初步审核。区知识产权局将初审合格的材料盖章后,汇总交至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同时在申报系统中完成线上审核报送工作。

3、市局结项评审

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各项目承担单位提前准备结项汇报PPT。市知识产权局适时组织现场汇报并进行答辩。

(二)材料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任务(项目)结项书》。

2、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报告。该报告需详尽说明项目完成情况、取得实效和突出效果。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无需提供。

3、以上材料按顺序,左侧胶装成册,一式3份,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按时交至所属区知识产权局,同时登录项目申报系统,填报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

如项目承担单位拨款信息发生变更,还需提交《拨款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3)。

(三)时间要求

1、各结项单位即日起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相关材料应于5月6-21日期间报所属区知识产权局,并登录项目申报系统http://111.164.113.105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

2、各区知识产权局于5月28日前完成考核结项验收纸质材料及线上初审工作。纸质材料初审合格盖章后,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线上数据及时提交至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5月6日


     联 系 人:张伟  
联系电话:23039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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