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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制定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2021—2025年)实施纲要工作方案》,聚焦服务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法治化水平,圆满完成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目标。知识产权法治建设有力服务了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连续两年我市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考核中取得优秀成绩。

    一、取得主要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书记培训等重点内容。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知识产权法治下基层活动,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1月30日,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邀请著名学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易继明,做题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国内形势”的专题讲座,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近200人参加。

(二)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强化知识产权法治工作,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召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4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要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署名文章,通报市场监管总局公平竞争审查督查整改典型案例等,研究审议我局年度《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意见》及任务清单、《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贯彻市委依法治市办“一规划两纲要”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审议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工作措施、流程以及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法治重点工作。

(三)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法治建设与知识产权业务同部署一体推进。推进法治重点工作纳入局2023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等,学习、研究部署知识产权普法、法治工作5次。局主要领导讲法治党课3次,各处室、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年终述法活动,推进知识产权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高质量完成接受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实地督察、“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实地抽查等督察检查工作。2022年度我局在全面依法治市绩效考评中取得良好成绩。

(四)推进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供给。牵头建立京津冀知识产权法治协同机制,推动召开京津冀知识产权法治建设协同工作座谈会,制定年度工作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决策。推进知识产权立法。《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被列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3-2027年)。积极参与制定《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和《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与知识产权相关部分。全年开展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组织公平竞争审查新增政策措施文件4件,局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完成各类法律事务17件。 

(五)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城市。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作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建设。继续开展全市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推动16个区整体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实力,滨海新区获批并启动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推进商标品牌及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发展工程。聚焦服务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对我市12条重点产业链全面开展专利导航服务,国家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出版社入驻天开高教科创园。截止2023年底,全市有效发明专利63761件,同比增长24.6%;全市有效商标注册42.8万件,同比增长7.2%。全年全市查办各类商标侵权案件507件,涉案金额286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4件。

(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加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编制《专利行政保护基层实务指南》、《专利行政保护案例汇编》等指导用书,开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和“示范优案”评选工作,发挥典型案例正反向作用,指导执法人员规范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落实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等。依法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文件规定,规范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信息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高质量完成普法和法治建设任务。全面落实普法各项任务,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组织“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以及行政复议法宣传等各类专题法治宣传活动。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原司长雷筱云开展知识产权政策宣讲活动。首次与局机关党委联合,将宪法相关内容列入2023年12月份各党支部学习计划,进一步拓宽了宪法学习的学习场景。全年组织大型普法活动7次。组织立法研究课题,《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的实践与思考》获得市委研究室优秀研究成果三等奖。由我局牵头,与市人大立法研究所、天津工业大学组成的课题组申报“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的立法路径选择研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立项,我市知识产权理论研究能力得到国家局认可。夯实法治工作基础,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理论研究暨人才培训基地工作进展顺利,与南开大学共同组建知识产权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建成天津市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系统深入。抓学习依然存在缺乏前瞻性的统筹,存在时松时紧的现象,学习方法和形式较为单一。

    (二)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与我市创新发展需求还有差距。知识产权法治宣传依然手段不够丰富,宣传深度和广度上还有欠缺,宣传效果有待不断加强。

    (三)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还不充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能力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党对知识产权法治工作领导。充分发挥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扎实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确保局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工作重大问题亲自抓,抓到位。

(二)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学深悟透。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党组会前学法、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年终述法、出庭应诉等制度,全面落实“十一个坚持”。

(三)促进我市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京津冀知识产权法治协同机制,强化对《专利法》及其新修订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学习理解,强化立法调研工作。发挥知识产权研究基地各类专家作用,开展《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研究,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和动态清理。

(四)做好知识产权普法工作。继续落实《市知识产权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工作方案(2022-2025年)》、《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计划》、《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任务清单,将普法宣传融入到知识产权工作全过程。用好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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