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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知识产权局2024年行政执法报告

 2024年,市知识产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贯彻落实,认真执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依法行政,履行法定职责,并建立有效的权责运行监督机制,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调整了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亲自抓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确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召开市知识产权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4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专题,局主要负责人谈体会讲落实;局党组会多次专题听取法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讲法治党课;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扎实推动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二)加强横向联合,推动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协作

组织全市25家知识产权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制发《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从完善保护政策体系、强化司法保护体系、提升行政保护能力等7个方面提出20个条落实举措,全面提升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组织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全面总结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整体工作成果,编制印发《2023年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在4.26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期间由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展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成效。

二、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制定《2024年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制定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行政复议法、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等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组织《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天津宣讲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两次考试。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专题培训”、“规范专利纠纷行政裁决”等培训,全市各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共200余人次参加培训。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发布2023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提供办案参考。组织京津冀知识产权执法案例研讨会,交流执法办案心得。在滨海新区建成全市首家知识产权法治文化公园。

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职权履职情况

(一)推进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

围绕服务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市检察院等6个部门研究制定并印发《天津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推进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指导开发“津证云”数据存证平台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探索建立“区块链存证+公证”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打通数据资源登记、流动、资产化运用链条。已核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171张,完成质押融资3笔,帮助企业获得银行贷款1500万元,30家企业办理保险,“天津市勘察设计院地质钻孔数据集22万条数据以数据知识产权资产确权入表”入选全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十大案例。

(二)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期内,我市高标准对标国家局工作指导要求,在健全专利裁决法规政策、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完善工作体系、提升办理成效、创新形成特色工作等5个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步会同司法局联合印发《天津市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15条提升专利行政裁决能力的工作举措,指导专利裁决规范化建设。组织制发《天津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办法共457条,作为我市首个规范专利行政裁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各区专利行政保护工作提供指引。连续4专利行政裁决履职情况纳入各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指标,全市16区均明确了承担专利行政裁决职权部门形成了市局指导、区局主责、市场监管所参与的裁决工作格局。我市专利行政裁决案件连续两年入选全国十大专利典型案件

   (三)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

推进2024年“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对27家专利代理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师进行信用评价及信用承诺工作,对3代理机构进行警示谈话。 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的法律法规宣传,严格规范商标申请行为,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行为和代理行为,积极推进商标代理机构的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指导落实好商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四)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

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在元旦、春节期间和中秋、国庆期间分别组织开展老字号企业驰名商标保护暨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加大互联网领域执法力度,着力做好违法线索摸排和分析整合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推动全市共开展商标执法行动3458次,出动执法人员11469人次,检查经营主体7341家次,查办案件87件,罚没合计71.53万元,有力维护了老字号企业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合法权益,助力营造我市良好市场营商环境。

   (五)加强会展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围绕服务会展经济发展,组织双保护中心、津南区知识产权局、西青区知识产权局进驻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AMR中国国际汽保汽配展、2024中国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等重大涉外展会,宣传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政策400多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多份,快速化解展会知识产权纠纷700多件。指导津南区和沧州市建立跨区域展会联合执法保护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保护行动。

    (六) 推进京津冀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主办京津冀晋蒙华北五省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会议,签署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协议,联合发布22件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完成京津冀法治协同轮值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参与组织协办京津冀知识产权保护活动,围绕京津冀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数据产权国际规则理解应用、跨境电商以及海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发布知识产权研究成果。指导京津冀三地4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分中心共同签署了《京津冀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合作备忘录》,发起成立京津冀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联盟。

四、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针对2024年度涉专利、商标、地理标志行政处罚、行政裁决案卷案卷开展评查工作。组织办案机构、各区知识产权局及相关业务处室骨干人员组成案卷评查组,对报送的案卷进行初评。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组成复核组,对初评意见进行复核。召开通报会,详细通报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推进落实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自由裁量基准,统一执法尺度,推动案件办理的规范化。督促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办法》《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案件信息归集办法》要求,及时完成案件归集,做到应归尽归。积极推荐“示范优案”,发布典型案例,推进以案释法。

五、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具有专业性强、复杂性高、涉及领域广等特点,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对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理解和把握能力有待提高,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力度还需加大。

    (二)知识产权领域法治宣传的实效性、针对性与社会期待还有差距。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群众进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形式较为单一,覆盖面不够广泛,普法宣传效果有待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市知识产权局继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履职,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相关制度要求,依法履行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职能,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具体执法实践,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提高知识产权专业法律素养,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对市知识产权局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针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化落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贯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做为推进新时代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的重要抓手,以法治力量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主动公开)

                                                          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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