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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下,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三新”“三量”工作要求,系统谋划,持续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组会议作为首要内容进行学习,局主要负责人带头领学并做研讨发言。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全体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学习培训最突出位置,开展了全覆盖的学习培训考试。

(二)推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设

1.开展专利地方立法研究。聚焦当前全市经济工作重点和知识产权热点难点问题,组织调研活动,为知识产权政策制定提供理论依据。推动知识产权立法。

2.推动专利地方立法。推动《天津市专利促进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条例的起草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3.健全知识产权制度机制。制定《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贯彻落实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2024年度工作方案》《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做好知识产权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天津市知识产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

4.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重新修订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形成了一套完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程序。全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4件,开展合法性审核41件。

5.健全并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清理修订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事项。定期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三)以法治保障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

1.知识产权创造速度加快。截至年底,我市有效发明专利72904件,同比增长14.3%,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53.5件;全市有效注册商标454899件,同比增长6.19%。

2.知识产权运用更加有效。出台专利转化运用实施方案,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盘清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存量专利,持续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

3.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有力。积极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印发《天津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探索建立“区块链存证+公证”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我市在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中连续第三年取得优秀等次。

4.知识产权服务更加完善。我市获批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全市国家级信息公共服务机构达到18家,专利代办处积极优化服务流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站对外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服务企业提高知识产权能力。

5.高水平服务天开高教科创园。实施《天开高教科创园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方案》,为园区企业开展专利高质量申请、快速审查、预警分析、专利挖掘导航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专业化服务。

(四)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年度全市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动态管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向社会公开。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有机结合,推进专利代理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2.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指导。在工作强化培训,组织部分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参与案卷的评查工作,强化对案卷办理流程、实体判定的业务理解。召开评查情况通报会,与各区局就各区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工作开展深入交流。积极推荐优秀案卷。

3.公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将涉及知识产权的9部法律法规,根据违法情节做出行政处罚裁量的基准。完成我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梳理工作。

4.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监督、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5.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对2023年知识产权法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完成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并在局官网进行公开。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报告、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公平竞争自查报告、述法工作报告等。

6.组织完成天津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对我局实地检查工作和京津冀法治协同轮值单位年度工作任务。

7.接受多方面监督。办结市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提案26件。主动公开政策文件13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1.落实普法责任。制定《2024年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局法治培训计划》等,各项普法内容落实到具体部门,责任到人。

2.提升系统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组织宪法宣传周、《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普法、《行政复议法》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专题普法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2次。

3.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组织“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织召开天津市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等重大活动,主流媒体协作,共报道信息42篇(次)。同时指导和支持各区、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活动,各区县共发放宣传材料及各类宣传品1.4万份,举办培训近百场,服务企业200余家,解决问题、解答咨询1000余件。

4.深化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组织“法治保障促创新专利普法全国行—《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天津宣讲活动”。作为天津市普法专家团成员,录制了知识产权普法视频,列入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内容。

5.推进普法平台建设。在滨海新区生态城建成全市首家知识产权法治文化公园。天津市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运行良好。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

知识产权领域法治宣传的实效性、针对性与社会期待还有差距。对社会公众进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形式较为单一,覆盖面不够广泛,普法宣传效果有待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力度有待加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有欠缺。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法治培训力度还需加大。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局主要负责人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并与党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多次主持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审议法治建设议题;主持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讲授法治课;多次深入基层调研,督办重点任务落实;全体领导班子和处室主要负责人开展年度述法。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制发2025年法治建设要点,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制度机制。组织起草《天津市专利促进条例(草案)》。推进落实党政机关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开展行政监督。做好各类文件的法律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确保2025年依法治市考核各项指标的完成。以“12·4”、“4·26”等为重要节点,围绕宪法、民法典以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融入到知识产权工作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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