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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与天津海关风险防控分局就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口岸安全风险联防联控签署备忘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和坚持底线思维着力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31个部委单位联合签署的《口岸安全风险联合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任务部署,12月15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海关风险防控分局共同组织召开座谈会,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口岸风险联防联控工作进行交流,共同签署《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暨天津口岸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工作协调协作备忘录》。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局长窦文生,天津海关风险防控分局局长王海洋出席并讲话。

会议强调,市场监管与海关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协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重要举措,是丰富新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区委主要领导非常关注新区与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协调协作,签署《备忘录》,意义深远。要落实好《备忘录》协调协作议定事项,并借《备忘录》签署契机,完成好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大会部署的各项任务,提升新区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努力打造知识产权高地之高地、高地之示范、高地之龙头。要坚持“打防并举、打促并重”的方针,进一步转变观念,从固有模式走出来,做到“办实事,开新局”。

双方一致表示,要本着机制创新、协同运作、信息共享、突出重点、安全保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协作机制,加强协作交流,加强信息共享,促进高效联动,提升知识产权口岸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水平和效能,共同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区域创新驱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美丽滨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信息收集、交换的机制和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强化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监管执法数据的完整性。二是建立联系渠道。明确专人负责工作组织和协调,建立畅通联系渠道。各部门要指派业务骨干负责对接等具体工作,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建立会商机制。组织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研判风险形势,共同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口岸风险防控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四是建立协同联动机制。联合开展知识产权风险处置,强化执法互助,加强知识产权案件线索和查发动态推送。必要时,提请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技术支撑。五是建立重点品牌保护机制。建立新区范围内驰名商标,及高频次侵权的商标信息清单;共同引导驰名商标、老字号品牌商标企业,加大在海关总署的备案力度,加强查验及保护,切实把侵权假冒进出口货物拦截在国门防线。六是建立宣传培训机制。定期开展联合培训,深入学习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研判侵权典型案例,提高履职能力;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用好各类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共同营造知识产权保护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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