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青区“七步法”推进地理标志保护运用
西青区“沙窝萝卜”作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连续3届被天津市政府评为天津农业名牌产品。西青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沙窝萝卜地理标志保护运用工作,采取“七步法”,多部门共同健全保护制度、3131完善工作体系、加大保护力度,促进运用成果转化,取得了显著成果。
一、加强统筹领导
西青区委、区政府将地理标志保护列入《西青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纲要(2021-2035年)》重点任务,明确“强化地理标志保护,健全地理标志保护业务体系,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督管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和转化利用。”将“沙窝萝卜”发展先后纳入《天津市西青区乡村振兴战略——农委行动计划》《天津市西青区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专门建立沙窝萝卜地理标志保护发展专项基金,以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的要求,推动地理标志发展。
二、强化法律意识
加强沙窝萝卜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普法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培训等活动,提高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向农户、消费者、经营者宣传普及《地理标志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提升地理标志产权相关的法律意识。
三、规范地标使用
沙窝萝卜种植面积超6000亩,产量达到3000万公斤,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地理标志“沙窝萝卜”证明商标授权管理,西青区发布《沙窝萝卜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及《地理标志产品——沙窝萝卜团体标准》,对企业进行沙窝萝卜商标使用授权,为商标授权使用单位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做到一企一标一码,实现产品可追溯。
四、开展协同保护
西青区知识产权领导小组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采取内与外结合、日常与专项结合的“四打”监管方式,开展“沙窝萝卜”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沙窝萝卜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的行为,对于擅自使用、伪造、变造地理标志标识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维护市场秩序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委托专业律师团队开展“线上+线下”沙窝萝卜地理标志侵权打假工作,截至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发现侵权线索30余条,已在法院立案11件,结案5件。
五、建立预警机制
为了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侵权行为,西青区建立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预警机制。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侵权风险。通过建立预警机制,政府能够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确保沙窝萝卜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
六、推动融合发展
西青区围绕“沙窝萝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24个保护商标及“萝卜娃”外观专利,积极开发“沙窝”体系衍生品,加大品牌保护力度,提升品牌含金量,形成全链条全范围保护体系与全产业链创新发展模式。目前,沙窝萝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从事经营萝卜生产、销售等的家庭农场52家、农民合作社215家,现有8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8家市级和市级示范合作社、1家国家示范级合作社,1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除了沙窝萝卜初级农产品规模化种植、生产外,西青区还与科研机构合作,大力支持以沙窝萝卜为主材料的深加工产品研发,并将目光投向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围绕沙窝萝卜主要种植区开展农家采摘等乡村旅游项目。
七、加强合作交流
积极开展合作交流。西青区政府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研究和探讨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佳实践。此外,还加强了与国内外先进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借鉴他们在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技术手段,提升本地区保护工作的水平。
下一步,西青区将在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和项目建设等方面,继续对沙窝萝卜地理标志产品在品种研发、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产业化发展等关键环节给予重点扶持、重点保护。同时,探索地理标志质押融资,不断壮大沙窝萝卜等特色优质产业发展的规模,争取创建沙窝萝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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