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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依托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为河北省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技术支持

    近日,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天津保护中心”)接受河北省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廊坊市市场监管局”)委托,调派新材料领域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为廊坊市市场监管局高效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提供技术支持。

快速联动,发挥资源效用。该案系一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专业性强、案情复杂,根据现有证据材料难以确定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廊坊市市场监管局遂依托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委托天津保护中心调派一名材料领域技术调查官,与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河北保护中心”)技术调查官共同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办理,为查明案件技术事实和专利侵权判定提供技术调查意见。

高效研判,提供调查意见。天津保护中心接受委托后,当天即与廊坊市市场监管局办案人员讨论案情,梳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该案请求人提供的被控侵权产品图片和相关专利信息被请求人公司网站截屏,决定将显示被控侵权产品外观特征的照片与被控侵权产品相关实用新型专利进行比对,作为专利侵权判定的依据,与涉案专利进行专利侵权比对,用5个工作日出具了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

加强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依据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廊坊市市场监管局作出相应裁决决定,并积极回访双方当事人,主动了解双方在技术创新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需求,联动津冀二地保护中心开展精准服务。自建立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以来,京津冀三地持续加强协同配合,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维权援助、纠纷处理等方面形成强大合力,有效增强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效率,助推三地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天津保护中心将进一步落实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不断增强协同意识、加大联动力度,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资源的运用效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新质生产力创新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积极作用,推动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发展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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