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专利代理机构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有效维护行业秩序,有力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法依规加强专利代理行业监管,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日常检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市知识产权局定于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开展专利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请各区市场监管局对名单内所列专利代理机构予以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代理行为,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具体要求,重点针对专利代理行业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挂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行为进行检查。
二、时间安排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集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三、重点工作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专利代理监管的工作方案》提出的检查要求和比例,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二条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至四十三条相关规定,对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主体资格、执业资质、变更事项、登记信息一致性、分支机构备案、代理师备案、执业行为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的,依法严肃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各专利代理机构要提高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对于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好本单位工作自查自纠,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二)各专利代理机构要加强日常管理,认真核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信息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信息,确保规范经营;认真核对专利代理师执业信息,加强本单位人员管理,杜绝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挂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行为。
(三)请被抽查的25家专利代理机构做好检查资料准备工作。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检查:
1.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检查;
2.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情况的检查
3.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执业行为检查
4.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核查
(四)各区市场监管局应在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联 系 人:傅强、顾小杨
联系电话:23039860、23039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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