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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评审结果公示

经各高校自主申报、材料受理初审、专家评审,市知识产权局初步审定等工作程序,择优确定一批天津市高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意见并附上理由,如有相应证明材料也请一并提供。异议须写明单位、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凡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


                             2023年11月9日    

(联系人: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傅强 顾小杨

联系电话:022-23039860  23039887

联系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222室 邮编:30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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